辽渔集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文章来源:辽渔集团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日前,辽渔集团纪委结合前期对企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情况,专门出台了《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对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无论问题大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疫情防控存在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推进复工复产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工作没有思路,敷衍应付、不推不动,侵犯职工利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而不细、抓而不实,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问题,纳入监督重点,跟踪监督,构成违纪的,从严从快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不构成纪律追究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为推动《意见》落实到位,辽渔集团纪委在前期开展多种方式监督检查之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各单位、部门、生产经营一线,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具体措施落实等三个方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等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集团决定,采取“清单式”监督检查方式,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党员干部担当尽责、积极作为,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疫情防控、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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