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建立"三位一体"出资人监督体系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监督稽查处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8日
近日,省国资委出台了《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和《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委内移送办理工作规则》,突出提示风险、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问责,这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标志着省国资委专业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体系正式建立。
随着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对企业董事会授权放权力度不断加大,日常管理、审批、审核事项大幅精简,业务部门将更多精力转向本业务领域的专业监督、专业服务,及时发现问题、提示风险,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发现违规问题线索移交综合监督部门处理。综合监督部门发挥好监督工作牵头抓总、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作用。专业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构建全面覆盖、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联动协同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格局,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