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处

处室负责人

处 长:韩  松(企业挂职)

             赵  斌(临时负责)

副处长:隋明宇

主要职责

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及安全防护,负责所监管企业新兴产业培育、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模式创新等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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