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社会责任处

处室负责人

处 长: 

副处长:任 杰(主持工作)

主要职责

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参与所监管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工作,办理、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国家、省信访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大额对外捐赠,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内保、反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口援疆援藏和定点帮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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