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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国资监管信息。
(一)受理机构
辽宁省国资委依申请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辽宁省国资委办公室;
公开电话:024-86904155;
联系电话:024-86892339;
传真电话:024-86892580;
电子邮箱:bgs.lnsa@ln.gov.cn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
邮政编码:110032
(二)申请提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省国资委申请获取国资监管有关信息的,应当填写《辽宁省国资委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也可在辽宁省国资委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当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应当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辽宁省国资委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信息公开申请表》,发送到电子邮箱bgs.lnsa@ln.gov.cn即可;
2.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填写纸质《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
(三)申请的处理流程
参见《辽宁省国资委依申请公开国资监管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