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召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省属企业平稳较快发展,7月14日,省国资委副主任魏举峰主持召开部分省属企业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省属企业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等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了在后危机时代企业法制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魏举峰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省属企业法制建设,特别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在保障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应对国际经济危机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对进一步做好企业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夯实企业法制建设的组织基础,落实总法律顾问“三到位”;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重要子企业的法律管控,建立全系统、广覆盖的法律管理体系;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要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制建设的各项制度,确保岗位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本钢集团、华晨集团、能源集团等部分省属企业分管领导、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以及省国资委综合法规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言。座谈会还就《辽宁省省属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关于省属企业实施法律意见书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草案进行了讨论。(来源:综合法规处 责任编辑:魏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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