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 > 招聘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人事人才处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招聘公告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原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是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核心骨干设计企业之一,是集设计、科研、规划、检测、人防通风和防护设备制造于一身的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设计院,始建于1977年,原为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全院设计服务项目遍布省内外,其出色的企业业绩和优质的设计服务,赢得了广泛社会好评。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建筑师1人,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即可: 

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3.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rczp@ldi.com.cn; 

3.报名截止时间:202234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公司咨询电话:024-67988001 

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2225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号      TEL:024-86904155    Fax:024-86892580

网站标识码:2100000075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060095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