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对抚矿集团公司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农业产业化项目予以扶持的建议》(1415号)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煤炭企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付彦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抚矿集团公司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农业产业化项目予以扶持的建议》收悉,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指派煤炭企业管理处进行专题调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煤炭可开采量逐年减少抚矿集团公司积极推进转型升级,省国资委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抚矿集团公司利用矿区复垦土地推进规模化光伏电站项目建设。2016年,抚矿集团公司曾启动光伏领跑者基地规划编制工作,并向国家能源局进行了汇报,争取获批。2017年,省发改委和省国资委积极帮助协调推进抚矿集团公司利用矿区南舍场闲置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经多方努力,抚矿集团南舍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先后完成了环评等7个必备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审批,并于2017年6月29日并网成功,顺利实现了6.30投产的目标并享受到国家较高的电价补贴政策。

二位代表提出的大规模推进光伏农业建设的建议,目前省发改委、省国资委正在积极帮助抚矿集团做好相关工作,尽力把您的好建议落到实处,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抚顺地区的发展做贡献。

最后,感谢二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今后对我省国企国资系统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省国资委

                         2018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号      TEL:024-86904155    Fax:024-868925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060095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