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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驻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剥离建议》(第0233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
周新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驻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剥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6) 45号)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大力推进各地区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截至2018年底,驻辽央企 486 个项目、省属企业74个项目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全面完成,协议签订率、管理权移交率、资产移交率均达到100% 。截至2020年 3月底,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完工率约为 82% ,其中,抚顺、阜新等市维稳改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二、相关工作
(一)完善顶层设计,做好政策保障
2017年初,省“三供一业”办印发《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全面部署“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初,又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市要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工作原则,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省财政厅也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工作调度制度,组织人员赴相关地区进行实地督导,指导各市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深入调研督导,实地解决企业困难
为推进此项工作,我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难题和困难。相关负责同志多次到各市和辽渔集团、水资源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省属企业实地督导,现场指导工作推进。多次与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深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集中解决了我省供电项目移交难等问题,全省供电项目已于去年 12 月初全面完成实质性移交。帮助辽河油田沈阳矿区、中有色抚顺红透山矿区、鞍钢集团弓长岭矿区和复州矿区等独立工矿区解决分离移交困难,全面完成我省独立工矿区分离移交工作,不留死角。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分离移交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2016-2018年共争取中央和中央下放企业财政补助资金 72. 2 亿元并全部拨付下达各市。为加快中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辽财资 (2017) 509 号)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沈阳、抚顺、辽阳等市也印发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四)妥善安置职工,做好支持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 45号)关于“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2016) 45 号)关于“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的要求,省人社厅积极指导国有企业依法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做好改革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协助企业办理职工劳动关系相关手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截至 2018年12月底,全省各市分流安置驻辽央企职工 863人,各驻辽央企内部安置281人。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督促各市尽快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收尾工作。积极配合省财政厅跟踪调度各地区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中央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配合督促各地区统筹用好补助资金。因疫情防控限制,部分项目施工进度受到影响,各市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追赶工程进度,力争按时完成。
最后,感谢您对辽宁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省国资委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