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腐败犯罪高发多发的7个部位
文章来源: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廉政提醒单(2021年第八期)
国有企业腐败犯罪高发多发的7个部位
一、国有企业腐败犯罪的高发多发部位有哪些?
国有企业腐败犯罪的高发多发部位可以依次列为:
(1)垄断性、资源型、资金型行业国有企业腐败犯罪案件高发多发;
(2)国有大、中型企业腐败犯罪发案较多,影响严重;
(3)国有企业领导岗位和管理层腐败犯罪居多;
(4)国有企业的采购、销售、财务等部门腐败犯罪案件多发、易发;
(5)重点岗位人员如采购、销售、财会、保管等直接接触钱、财、物的人员腐败犯罪高发多发;
(6)国有企业改制及相关环节,以及资产评估、审计、大额资金投放审核、重大技改评估等环节案件多发;
(7)国有企业下派或者外派机构人员腐败犯罪较为突出。
二、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哪些方面易发腐败犯罪?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财物交接、股权变更和转让、资产重组、破产清算、企业兼并、机构撤并、人员分流等的空当和漏洞,抓住监督缺乏、不力的机会,损公肥私,侵吞公款,化公为私,造成国资流失。他们或者利用国企改革、改组、改制、兼并、重组的机会为己谋利,在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过程中打着改革的旗号,违反规定,借机成立私人公司,或把企业下属公司变成私人控股企业,移花接木,将国有资产化为己有;或者利用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的漏洞,增大小集团份额或者扩大个人份额,多占国企便宜;或者在财务交接中打“小金库”、账外账、未结债权债务的主意,将企业钱财直接侵占或者间接占有;或者在清理国有资产的过程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