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国资委举行法律顾问聘用仪式,聘请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为省国资委机关法律顾问,标志着省国资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启动。
省国资委机关聘法律顾问,是进一步加强国资委机关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力运行和风险防控体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机关依法行权履责,保证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切实防范机关法律风险的重要制度保障。
省国资委聘请的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和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是沈阳市和乃至全省司法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两个律师事务所,两个所的共同特点是规模较大、专业力量较强,从业人员学历高、业务范围广,在司法领域享有比较好声誉,多年来一直关注国资国企工作。未来,省国资委国资监管工作将获得两个所律师团队有力的智力支撑。(信息来源:综合法规处 责任编辑:魏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