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省国资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省国资委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深入实施预公开制度。拟出台的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要将草案及其说明等通过省国资委网站、媒体等途径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涉及省属企业切身利益的,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

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委内各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二) 深入实施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 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审签、部署、 发布,省国资委网站上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国资国企改革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 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围绕2019年国资国企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三项制度改革、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等政策措施。

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委内各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三) 深入实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起草处室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核处室认为公开属性建议不符合规定的,应与起草处室重新确定。

牵头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责任处室:委内各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四)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省国资委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重要国资国企改革措施,牵头处室要对实施推进各阶段可能产生的舆情影响进行预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提前引导,主动解疑。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快速反应和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

牵头处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责任处室:委内各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二、推进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推进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围绕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部署, 涉及省国资委的重点工作,在省国资委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被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和问责情况。

牵头处室:办公室

责任处室:委内各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三、 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保障。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经费保障。

(二)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开展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工作。

(三)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建立国资国企改革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底数清晰。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信息发布。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经验,提升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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