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各市国资委、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省属企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国资委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国资委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企业改制财务审计操作规范》的通知(辽国资〔2006〕84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辽国资〔2007〕3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的通知(辽国资办〔2006〕33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的补充意见(辽国资财监〔2009〕201号)
5.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辽国资财审〔2018〕339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辽国资财审〔201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