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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5日

  各市国资委、沈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省属企业: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省国资委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省国资委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企业改制财务审计操作规范》的通知(辽国资〔2006〕84号)

  2.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辽国资〔2007〕37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的通知(辽国资办〔2006〕33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的补充意见(辽国资财监〔2009〕201号)

  5.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辽国资财审〔2018〕339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通知(辽国资财审〔2019〕56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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