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辽宁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9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将省国资委党委作为巡视对象,是对省国资委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国资委领导班子及机关党员干部的重视和关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客观评价了省国资委党委近年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深刻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落实建议。省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2月19日,省国资委召开2023年第7次党委会议,成立委党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同时对巡视整改工作做出全面动员部署。2月19日,在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集中研讨及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工作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及省委关于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基础上,召开委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认领责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深入进行党性剖析,深挖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成立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姜有为任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党委委员、副主任王皎,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云辉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同时设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综合协调、跟踪调度、推进落实。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抓整改的浓厚氛围。建立周调度、半月排名通报机制,有为副省长亲自调度整改进展;巡视整改办公室深入各处室一个问题一个问题面对面研究整改对策,协调解决矛盾问题,推进整改落实。3月28日、4月20日,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孟华强主持召开第10次、第13次党委会议,集中听取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整改销号事项,进一步压实整改落实责任。

  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整改。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原则,既制定一批“当下改”举措,着力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自身职责,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制度规定21个,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把抓好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一季度,省属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4.4亿元,同比增长7.1%;实现利润总额9.6亿元,同比增长163.7%。

  二、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逐条分解、逐一研究、逐项整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带领国有企业在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不够

  1.在推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重要论述精神有差距,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持续用力不够”问题方面。

  一是制定《辽宁省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实施意见》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产业控制力、科技创新力、安全支撑力的国有大型企业。

  二是印发《关于加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将三年以上连续亏损企业、“双零”企业、连续三年无收益和账面价值300万元以下的参股企业等纳入压减重点监控范围,推动建立长效压减机制。

  三是印发《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下发《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省属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通知》,组织14户省属企业完成前置事项清单修订工作。

  四是印发《2023年度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组织企业制定三项制度改革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强化企业经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由外力推动转化为自觉推进。

  五是按照“因企施策、一企一策”原则全面梳理省级重点推介混改项目114项,联合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等部门推介拟混改项目。在沈阳、大连产交所开设混改推介专栏,实现拟混改项目线上推介。

  六是对14户省属企业2023年度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情况开展调研,研究确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清单。将研发资金纳入年度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加强对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推动省属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研发平台建设和技术转化方面的合作,努力实现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和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七是组织中金、国泰君安、海通、国新证券等券商投行对省属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调研摸底,全面梳理省属企业可证券化资产,逐一形成上市方案。

  2.在推进解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对两类公司试点情况进行验收,两家试点企业评估验收等级均为优秀。制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省属企业深入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工程。借鉴第一批两类公司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是按照《省属企业境外投资负面清单》要求,加强新增境外投资监管,严格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督促指导涉及风险项目全部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按照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和稳增长专项调度工作安排,开展存量境外投资项目经营风险情况月调度。

  三是印发《辽宁省省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举办投资管理业务培训,加强投资管理制度、业务政策宣贯解读,规范投资行为。梳理省属企业2019年10月以来开展的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形成省属企业完成项目清单,督促企业按计划开展后评价。

  四是扎实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14户省属企业开展内部审计274项,涉及金额13.42亿元。不断完善内审工作体系,14户省属企业中,除公投公司外,均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7户省属企业选派12名内部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2023年度“以审代训”。

  五是组织对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范围、方式、途径、盘活后资金投向、保障措施等进行研究论证,形成《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方案》。组织省属企业认真梳理闲置资产,并建立台账。成立省国资委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省属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

  六是对7项违规经营投资问题所涉及企业挽损追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建立“两周一报告”工作机制,并对重点案件查办进行现场督导落实。印发工作通知,从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追责体系、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发挥监督管理协同综合效能、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持续做实监督追责信息化工作、不断提升责任追究队伍素质等6个方面做出部署安排,不断健全省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3.在推进解决“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强,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不够有力。”问题方面

  一是完善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体系,持续开展“月调度、季排查”工作,继续对资产负债率超管控线、警戒线或是资金出现困难的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精准识别企业债务风险隐患。与省金融局、人民银行沟通协调、定期会商,形成监管合力。发挥政府在银企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督促重点企业制定化险方案,并落地实施。

  二是修订《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管理责任。会同省应急厅重新完善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落地。

  三是完善省国资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督促省属企业制定完善企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建立企业网站、新媒体值班值守联络表,明确责任人。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管理,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月滚动排查机制。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到位,廉洁风险和“四风”等问题依然存在

  1.在推进解决“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思想认识。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国资国企系统典型案件为镜鉴,对照检查,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举办“清风传家故事会”国企专场宣讲活动。召开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三是组织机关各处室区分行权类型,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表现形式,制定对应防范措施。机关纪委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加强廉政风险监管,确保风险安全可控。

  四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机关纪委委员由原来5委增加至7委。

  2.在推进解决“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对“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省国资委党员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人员范围、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及相关要求。

  二是印发《机关纪委谈心谈话制度》《机关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专题培训,参加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3.在推进解决“国资国企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对持之以恒推进作风转变等工作做出部署。

  二是制定《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一年接着一年抓,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在推进解决“党委决策执行不够规范”问题方面

  一是重新修订《省国资委党委自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自管党费收缴、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管理监督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自管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国资委机关财务预算管理的通知》,对严格预算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预算执行等内容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三是完善议题审批工作规程,会议议题单明确标注提醒表决、回避和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对党委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提醒。

  2.在推进解决“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按照《辽宁省优秀青年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要求,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动处级年轻干部配备数量符合省委有关规定。

  二是加大青年干部培养锻炼力度,拟定《省国资委青年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地把青年干部放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一线锻炼,放到关键吃劲岗位历练。

  三是按照《省国资委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工资审批表、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入档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整理、归档委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证照底账,收缴个人出国(境)证件,将过期证照归还个人,将有效证照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制定出国(境)告知单、因私出国(境)管理与服务流程图、省国资委机关干部因私临时出国(境)审批单,强化出国(境)规范管理。

  3.在推进解决“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方面

  一是通过召开调研座谈会、工作推进会、下发情况通报、实地督导和发提示函、约谈分管领导等多种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与企业共同研究完善工作路径,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政策性、程序性难题。

  二是印发《关于加大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将三年以上连续亏损企业、“双零”企业、连续三年无收益和账面价值300万元以下的参股企业等纳入压减重点监控范围,推动建立长效压减机制。

  三是制定《省属企业2022年度压减工作验收评估方案》,组成8个验收评估组,采取企业自查自检,验收评估组实地检查、现场复核,综合打分评出等级等方式,组织省属企业并指导各市开展压减工作验收评估。

  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行权履职容错免责机制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健全本企业容错免责制度机制,规范容错免责程序,实施精准追责问责。

  五是下发《关于兑现省属企业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的通知》,较上年提前2个月完成2021年度薪酬兑现。制定《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规则》,从制度上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增强机关考核合力,形成考核工作闭环,提升考核工作效率。

  六是通过书面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能源控股集团等相关省属企业新能源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诉求。委主要领导和业务处室向省发改委当面反映省属企业发展新能源业务的困难和诉求,就扶持省属企业新能源建设相关政策思路进行沟通。

  4.在推进解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通报2022年度省国资委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全部为“好”等次。将上级要求的述职内容全部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并对述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并完整记录相关谈话内容。

  三是制定《省国资委机关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工程”活动。

  四是开展“强党建、兴国企、促振兴”专项行动,下发重点任务清单,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整改不彻底

  1.在推进解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通过国资委在线监管服务平台设立省属企业年度投资项目库模块,截至目前,省属企业入库投资项目达到202个。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规模和比重,2023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6个,投资59.87亿元,占投资总额的16.09%。

  二是会同省发改委,遴选建立2023年全省央地合作重点投资项目清单。6月份央企进辽宁后,再梳理一批省属企业与央企合作项目,纳入重点投资项目库。

  三是在深入梳理新旧动能转化重大项目库有关情况基础上,实事求是调整重大投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再单纯追求数量指标,而是注重项目质量。

  (五)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办法不多,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不到位

  1.在推进解决“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摸清房产出租转租具体情况,建立房产出租转租情况台账。

  二是印发《关于报送市属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国资系统监管企业房租减免政策的通知》,督促各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三是先后2次召开视频会议,部署推进房租减免有关工作。截至2022年底,各市国资系统监管企业为19029户减免房租26109万元,全面完成2022年度房租减免工作。

  2.在推进解决“对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监管不到位”问题方面

  一是将地矿集团下属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件责任追究情况通报省属企业,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底线。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法治建设信用建设的意见》《省属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省国资委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对建立省属企业诚信档案和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等进行明确和规范,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企业合规管理。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国资国企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做出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国有企业是辽宁振兴的龙头,必须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聚焦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勇当新时代“辽沈战役”的突击队、攻坚队。

  (一)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升工程,增强服务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功能作用。一是优化功能做强主业。强化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优化企业功能定位,形成集团公司主业适度多元、子企业“一业一企、一企一业”专业化运营的业务格局。二是大力推进瘦身健体。精准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稳妥推进“两非”“两资”处置。三是实施跨区域跨层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市场化推进中央、省、市、县(区)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省级层面打造功能定位清晰的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4-5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3家产业集团。四是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增强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在重要能源资源、重要原材料、粮食等领域的托底能力。五是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进”的原则做加法,推动国有资本积极布局高端装备、集成电路、冶金新材料、航空航天、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六是完善多元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形成“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推进“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健全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七是推动国有经济高水平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东北亚区域合作,打造高能级国资国企开放平台,加强环境、社会、治理(ESG)统筹管理和制度建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企业管理提升工程,真正形成市场化经营体制机制。一是健全董事会运行机制。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考核分配等职权,完善外部董事制度。二是推行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坚持党管干部与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相结合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董事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强化契约目标科学性、挑战性和刚性考核与兑现。三是完善制度体系。省属企业建立健全全员绩效考核体系,完善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相关制度。四是更大力度开展中长期激励。推动竞争类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扩面提质。五是围绕改制上市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上市+”行动,推动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水平达到10%。六是深化改革专项行动。深化沈阳区域综改试验等专项改革行动,在全省国企中实施百户企业改革促振兴攻坚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三)实施央地合作提升工程,实现央地融合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央地合作工作机制。成立省央地合作领导小组和央地合作项目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加强顶层谋划和统筹协调。二是加强央地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建立重点驻辽中央企业信息库,畅通与中央企业在辽机构沟通渠道。三是加强央地战略深度融合。建立中央企业在辽重点项目库,主动策划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四是强化服务和要素保障。建立驻辽中央企业重大服务事项清单,切实解决中央企业实际困难和诉求。五是开展“一对一”央地国企帮扶合作。借助中央企业优势,对辽宁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开拓、资源配置、管理提升等实施全方位帮扶,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地方国有特色企业。

  (四)实施国资监管效能提升工程,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优势。一是构建全省国资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对市、县(区)国资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机制。二是深化企业分类改革。将省属企业划分为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金融服务类,进一步明确不同功能企业改革发展方向。三是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建立“监管+服务”工作模式,完善实时在线国资监管服务系统,打造“阳光国企”。四是健全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提高监督效能。五是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健全全省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国有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五)实施国企党建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高质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二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动态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与“三重一大”制度更好衔接,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三是聚势赋能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搭建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和战斗力。四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着力打造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关键核心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引进、用好用活各类人才。五是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抓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六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打造“清风国企”。

  (六)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持续深化后续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整改。强力推进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任务的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委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进一步整改和长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向省委巡视办报告一次整改进展。三是动态评估验收。逐项制定分阶段评价验收标准,对长期整改任务进行动态评价,办结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四是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向社会和党内公开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第一时间回应意见建议。加大整改成效宣传力度,增强巡视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4-86892339;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号(邮政编码:110032);电子邮箱:bgs.lnsa@ln.gov.cn。

  辽宁省国资委党委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号      TEL:024-86904155    Fax:024-86892580

网站标识码:2100000075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060095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