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辽阳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9日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近日,辽阳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辽阳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清单》明确了党委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共分四个部分: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书记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责任和相关机构部门责任。
《清单》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载体。《清单》要求,市国资委党委及其成员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好主体责任清单的贯彻落实。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成员要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守责、负责、尽责,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 坚持将 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