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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机关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

 

62日,省国资委党委和省纪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沈阳联合召开省国资委机关暨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去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崔枫林作了讲话。 

    
   副省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崔枫林作讲话。

崔枫林指出,去年以来,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国有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驻委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主动作为,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拓展警示教育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确保省属企业健康有序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项鸿林通报两起违纪违法案件。  

崔枫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省属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企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方向发展壮大,确保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企业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改革发展成果。 

崔枫林要求,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持续强化作风建设,切实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解脱出来,切实解决好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巩固“四风”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要持续推动责任落实,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重点学习、跟进落实,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自上而下的监督效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持续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紧盯选人用人、投资融资、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重点行为,紧盯各级“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国资监管队伍,加强监管,廉洁自律,绝不能在腐败问题上“前赴后继”;要持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继续下大力减存量、遏增量,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完善合作牵制机制,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刻品读《百方治疗“未病”》,以案明鉴,警钟长鸣;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抓好省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明确省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要求、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切实把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检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献耀作工作报告。 

王献耀代表驻委纪检监察组对省国资委机关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要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要履行监督专责、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努力提升监督保障质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进“四个监督”贯通协同;要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要保持恒心韧劲、推动化风成俗,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实现长效常治;要规范精准高效、忠诚履职尽责,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推动省国资委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项鸿林主持会议并通报两起违纪违法案件,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献耀作工作报告,省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周慧哲到会指导。省国资委机关领导干部、驻委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及省属企业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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