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作出表彰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在我省“五五”普法期间,各省属企业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依法经营管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提高省属企业法制工作水平,经企业民主评选和自荐,委内审核把关,省国资委日前决定,对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那大勇等29名同志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在“六五”普法工作即将组织实施之际,表彰典型,激励先进,带动全体,将对下一步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企业法制工作的加强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信息来源:综合法规处 责任编辑:冯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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