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

2016年,辽宁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相关研究,重点对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民意诉求反馈等信息,通过互联网站、《辽宁国资信息》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取得较好成效。

一、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建立网站信息保障机制,确定网站信息保障人员,明确网站信息保障责任。辽宁省国资委网站作为省国资委面向企业和公众服务的官方网站。自建成使用以来,先后进行4次升级改版。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平台,增设省属国有企业财务及重大信息公开栏目。做好热点信息发布、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发布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二是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研究起草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改革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的公开。全面建设完成了省国资委专网,研究开发国资监管应用系统,及时全面掌握省属企业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研究完善省国资委门户集群系统,与省属企业门户网站实现信息共享,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开设国企信息联报栏目,将国企信息集中统一发布。进一步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逐个企业研究推动,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大政策出台前都认真征求企业、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意见。今年,我委研究制订的《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办法和方案,在出台前,都充分征求各方面和省属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征询上级部门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后,我委相关部门都能够按照我委《关于做好文件解读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解读。通过新闻媒体等传递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声音。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委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规范受理流程和答复意见,加强对信息保密审核和对外公开信息的审核。截至年底,我委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其他情况

2016年,辽宁省国资委没有收取任何关于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四、2017年工作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继续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完成网站改版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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