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辽宁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0328 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吴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增设公共卫生间的提案》(辽宁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0328 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公路公共卫生设施基本情况 

经调查了解,目前,国内外高速公路入口均未设置专门的公用卫生间,主要是考虑到高速公路入口如有车辆临时停靠,将会造成收费站广场拥堵,进而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入口虽未设置公共卫生设施,但在入口的收费站办公楼内均设有卫生间,且 24 小时对外开放使用。同时,我省高速公路沿线平均每 50 公里左右均设有一处服务区,可保证用路人在短时间内达到最近的服务区如厕。 

目前,因水土不服、个人习惯等原因,用路人在高速公路途中就近下车如厕的现象确实偶有发生。但近年来随着人们素质的逐渐提高和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此类现象已逐渐减少为极个别行为。 

二、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未增设公共卫生设施的原因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的畅通是高速公路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随着车辆保有量的逐年增加,高速公路入口的通行压力逐年增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在城市的主要入口广场或引路临时停车属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停车会立即造成交通堵塞,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既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通行,又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排除安全隐患,设置公共卫生设施就需要配套设置临时停车场。受占地面积限制,我省高速公路主线入口广场至引路均无设置临时停车场的条件。因此,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入口尚不具备增设公共卫生设施的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尽量减少高速公路途中就近如厕现象,提升高速公路整体形象,经与我委监管的省属企业交投集团沟通协调,拟采取如下环境卫生提升措施: 

(一)将收费站内设卫生间对外开放,同时通过服务台或收费站入口 LED 信息显示屏进行提示,引导有需要的人员到收费站办公楼如厕。 

(二)加强与交警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收费站外广场的巡视力度,禁止车辆在收费站外广场违规停车。 

(三)加强宣传教育,对高速公路沿线如厕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普及,提高全民素质,尽量避免随地如厕情况发生。 

感谢委员对我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关心,我委将积极协调交投集团,密切关注此类现象,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国资委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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