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创新改革的建议》(第0226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九三学社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创新改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国资国企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持续改革攻坚,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1.国资监管职能进一步转变。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华晨集团、交投集团完成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任务,通过明晰管控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措施,有效承接省国资委授予的 15 项出资人权利。组建东北首家新体制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一一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稳步开展资本运营、基金管理等经营业务。二是国资监管方式进一步转变。省国资委结合贯彻落实新颁布的《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和《省国资委权责清单 2020 版》,取消、下放、授权 29 项监管事项。三是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473 户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完成政企脱钩和事转企,纳入新组建集团或其他相关省属企业,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和规范运营。三是切实加强经营投省属企业,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和规范运营。三是切实加强经营投省属企业,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和规范运营。三是切实加强经营投任追究实施办法》《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企业内部监督体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自查自纠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坚持把战略性重组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的重要抓手, “加减法”并举,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一是积极推进省属企业集团间整合重组。先后推动 14 户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集团注入新组建集团或整合到其他企业集团,实现优势互补。其中,整合 9 户能源类企业组建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打造省级能源产业投资平台。二是组建新企业集团。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同原则,组建交投集团、水资源集团等 11 户新企业集团,化解政府债务1185 亿元,涉及资产 2663 亿元。各市组建文旅、金融等新企业集团 113 户,涉及资产 6000 多亿元。三是与央企重组合作力度不断加大。相继完成招商局整合大连港和营口港、华润健康集团与省健康产业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与沈阳机床、中盐集团与辽宁盐业等一批重大重组项目。 

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加快。放开股权比例限制,采取多种方式引入各类资本,实现融合发展。一是混改推动力度不断加大。出台了《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意见》等改革文件,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混改。 2019 年,成功举办了全省国有企业面向长三角、对接辽商总会等混改项目推介活动,多层次搭建辽宁国企、民企合作对接机制;通过沈阳、大连产权所公开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实施混改项目 46 个,引入各类资本 34. 2亿元;省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到 60. 2% 。二是积极推进集团层面混改。东北特钢通过公开引入战投和市场化债转股,完成国务院改革目标。北方重工完成司法重整,企业经营机制和效益明显改善。环保集团已在产交所挂牌,本钢集团混改扎实推进。三是“双百企业”综合改革和员工持股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7 户“双百企业”充分利用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先行先试,扎实推动综合改革。渤海轮渡、交通规划设计院、省建科院等 5 户试点企业完成员工入股,员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四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公司章程,按出资比例推选董事,明确董事会议事规则、决议程序和决议通过的比例,保障中小股东话语权,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 

4.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断健全。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建立健全市场化治理机制,不断激发企业内生活力。一是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进一步融合。省属各企业制定了“三议一报告一执行”决策机制实施办法和细则,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责权边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确立两大核心指标和 20 项具体任务。截至 2019 年底,省属企业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 9.1% ;人工成本利润率同比增加 8.7 个百分点。与改革前比,从业人员数量下降 21.6%,职工人工成本总额下降 33.8% 。三是公司法人治理不断完善。建立了外部董事人才库,向 11户省属企业派出25名外部董事。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推进华晨集团、辽宁控股集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制定了“一案两书两办法”,即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聘任合同书、经营业绩责任书、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四是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对全省 125 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事转企”单位全部按照《公司法》进行工商登记。 

5.国有企业创新升级和风险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坚持以增量调结构,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后发优势不断积聚。一是不断加大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力度。建立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项目库,涉及 111 个新动能投资项目,总投资 589 亿元。其中,先进钢铁材料、新能源汽车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54个,总投资 244 亿元。二是积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全国首个国产燃气机实验电站落户辽宁,省级以上研发中心已达百家,省属已有 18 户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钢板材荣获省长质量奖金奖。重工 ・ 起重、瓦轴集团、沈鼓集团等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成功研发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弥补国内空白。三是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风险双月报告制度,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多渠道增加企业权益资本。全省国有企业实施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 566 亿元。省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省国资国企系统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以落实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契机,以纵深推进综合改革为手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强创新、调结构、优监管、防风险,促进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不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一是持续深化两类公司试点。将能源控股、水资源、省机场等 5 户企业确定为第二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并逐户研究试点方案,在资本融合发展、资产结构优化、产业投资布局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强化监督和违规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联动的监督合力。提高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完成产权管理信息化试点任务。三是着力共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对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机制。加强国资监管基础性工作指导。按照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要求着力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 

2.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继续推动竞争性领域混改。稳妥推进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各类战略投资者,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由“混”向“改”转变。二是推动员工持股试点改革。充分调动员工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三是深化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完成“双百行动”企业综合改革任务,总结推广经验。四是积极推动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上市资源,依托控股上市公司资源加大并购重组优质资产力度。推动“两类公司”聚焦产业发展和国资布局调整需要,加大市场化并购上市公司力度。

3.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一是推动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有机结合。厘清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和工作程序,基本形成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相统一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快外部董事制度建设。省属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制度全覆盖, 11 户已委派外部董事的省属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工作,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三是全面完成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在职岗分离、动岗动薪等重点难点问题上持续发力,开展市场化对标,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 

4.加快推动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一是推动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完善省属企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推动省新动能产业基金与项目对接。二是整合资源健全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同科各类研发机构,打造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三是完善政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技术创新在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利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支持,做好环保集团、抚矿集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工作。四是突出质量标准积极实施品牌战略。重视和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形成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

5.持续做好稳增长防风险工作。按照“六稳”要求,强化对宏观经济形势和重点行业态势分析,科学设定经营预算目标,优化细化关键预算指标,层层分解和落实责任,强化刚性约束。加强对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经济运行指标的动态监测分析,确保经济运行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持续抓好《防范化解省属企业债务风险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针对各类风险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底线。 

  省国资委

  2020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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