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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启动阜矿集团清河门矿综合治理工作支持清河门区规划建设矿山工业遗产旅游区的议案》(第0559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4日
孙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启动阜矿集团清河门矿综合治理工作支持清河门区规划建设矿山工业遗产旅游区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所提出的规划建设清河门矿山工业遗产旅游区的建议,与能源集团所属阜新矿务集团就清河门矿经营权下放事宜进行了沟通,了解了清河门矿区的相关情况,清河门矿经营权下放给阜新市政府目前不可行。
一、清河门煤矿权属情况
清河门煤矿为阜矿公司二级控股子企业阜新中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中宝公司是由阜矿集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三家股东于 2002 年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宝公司章程,需经股东会通过,阜矿集团无权单方面擅自将清河门煤矿经营权交由阜新市政府管理。
二、关于闲置资产盘活利用的进展情况
按照省国资委、辽宁能源集团关于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盘活利用退出矿井闲置资产的统筹部署,阜矿集团高度重视开源工作,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 《阜新矿业集团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阜新矿业集团盘活利用闲置设备实施方案》,现混合所有制改革、招商引资工作处于平稳有序推进中。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研究参考,充分利用与清河门煤矿相类似的退出矿井闲置的土地、厂房以及完备的基础设施等各类资产,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吸引民营资本投资,引入新技术、新项目,实现混改、招商引资目标,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省国资委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