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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安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辽宁国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辽宁保安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辽宁保安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是经辽宁省公安厅批准,辽宁省工商局注册的省级国有大型保安公司。下设保安大队、武装押运大队、武装特勤大队和电子保安联网报警中心。业务范围涵盖物业保安、地面保安、武装押运、武装守护、大型活动安保、特勤护卫、矿山守护、电子监控报警、安全咨询评估等多元化专业安保服务项目。

  一、招聘目的

  随着企业经营业务的不断拓展,为保持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流程控制、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项目拓展经理:1人;

  运营推广专员:1人;

  押  运  员:20人。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用工方式及待遇

  此次招聘最终正式录用的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按公司制度规定核定工资等级及享受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规定。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敢于担当。

  3.专业知识扎实,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职尽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技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过不良从业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辽宁保安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六、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报名→筛选简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背调→确定录用人员→体检→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投递简历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4.提交材料:参加选聘的人员须由本人报名,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发送至邮箱120446945@qq.com(邮箱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招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例:运营推广专员+姓名+210*****81),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主要包括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PDF)、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2)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等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复核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笔试、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面试主要从业务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五)背景调查

  公司将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包括身份信息、教育学历、职业资格、社会负面记录、商业利益冲突、网络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工作履历及工作表现等方面。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一经确认,需自行参加三甲医院体检,并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国资委网站、辽宁保安有限公司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辽宁保安有限公司以项目为周期,与其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七、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者一经录用,须按通知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的情形:应聘者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视为自动放弃。

  3.本招聘公告将会在省国资委网站、辽宁保安有限公司网站、第三方招聘网站进行发布。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保安有限公司所有。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8933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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