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辽控集团所属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 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LNCD)始建于1964年,2011年转制为股份制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中心、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公司具有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工程咨询、设计和总承包甲级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A1、A2、A3压力容器、GA、GB、GC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LNCD具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致力于国内外化工、石化领域的建设、创新与发展,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形成了以化工、石化为主,多行业服务的企业特色与市场竞争优势。

 LNCD拥有先进的企业级多项目管理集成系统平台,拥有国际先进的工程技术、设计、分析软件和工程数据库,按照国际通用模式,采用PDS、PDMS三维工厂设计与分析系统软件开展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

 LNCD坚持以“宽松和谐、严谨规范、优化创新、合作共赢”为核心内涵的企业文化,奉行“精心设计、竭诚服务、满足顾客合同要求”的经营宗旨, 把“业主是永远的上帝、质量是生存的命脉、诚信是企业的基石”作为永远的目标。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的必备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2.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3.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4.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本专业常用软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应聘程序

1.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公告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和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2.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及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邮箱rlzyb@lncd.cn,或通过智联招聘网站(https://www.zhaopin.com/shenyang/ )投递简历。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

(4)公司咨询电话:024-23998186。

3.资格审查与初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公司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面试考核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部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人选。

4.复试考察

由公司对进入复试阶段的人选通过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复试考察,确定拟聘人选。

5.体检

体检在沈阳市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和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7.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按公司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2号      TEL:024-86904155    Fax:024-868925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0600955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