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国资委制定并下发《抚顺市属国有企业外派董事工作方案(试行)》
文章来源:抚顺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重大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的成效。市国资委制定并向所属各企业及委机关各科室下发了《抚顺市属国有企业外派董事工作方案(试行)》。
该工作方案提出的外派董事工作总体思路是:通过深入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依法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董事长履职行为,落实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的法定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案中还明确了市国资委外派董事工作的具体目标,即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或调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其它市属国有非重点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或调整。
接下来,国资委将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市市属企业外派董事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