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度投资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3日
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意见》(辽政办发[2015]83),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请各省属企业制定上报2018年投资工作总结及2019年投资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上报材料要经企业党委及董事会研究同意。2019年投资计划需纳入企业2019年度预算管理,企业投资要按预算审批情况具体执行。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省国资委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2018年度投资工作总结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2018年度上报的投资计划概况、计划完成情况、取得成效、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同时按附件一样式填报表格。
三、2019年度投资计划应主要说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项目简介;二是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三是对于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的,要说明具体资金渠道及对企业债务结构影响;四是涉及对外投资的项目要明确合作方式、股权结构及合作伙伴等内容;同时按附件二样式填报表格。
四、请各企业于2019年1月31日16:00时前上报有关材料(同时上报电子版),并附有关董事会决议。表格下载,请登录“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点击“办事服务”专栏的“表格下载”。
联 系 人:金 宇、宋 磊
联系电话:024-86893800
传 真:024-86892651
电子邮箱:18642001112@163.com
附件:1.省属企业年度投资项目总结表(2018年)
2.省属企业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情况表(2019年)
省国资委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