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国有企业要努力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支撑的建议》(第1271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省国资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赵进代表: 

  您好!您在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上《关于国有企业要努力建设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支撑的建议》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国有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勇担创新重任、强化自主创新,努力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支撑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动省属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简要情况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辽宁、智制强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决策部署,我委在“辽宁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辽宁沈阳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等工作中,坚持把提高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深化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为全面加强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我委于20214月成立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处,加强同省科技厅、工信厅、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省属企业以创新育新机、以创新求发展,坚定走自主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我委为推动省属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激发创新发展动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一是印发《关于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国资〔202151号),明确提出用3年时间在能源、公路、水资源、建筑、环保、粮渔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型国有企业的工作目标。二是准确掌握创新资源,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对重大创新项目建设进行统计,并建立了省属企业重点创新项目库,沟通省科技厅等部门对能源控股集团、交投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7户企业小颗粒油页岩干馏技术产业化研究、桥隧路智能检测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研究、全生命周期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海岸带蓝碳碳汇能力遥感评估研究、污泥清洁处理与资源化成套技术装备研发等15个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加强服务,支持省城乡规划院《多源时空大数据分析技术在辽宁省城镇空间格局演化中的应用研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省环保产业研究院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积极发挥省属企业各类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公共研发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研发、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加速各类科技创新成果在省属企业的转化。向省属企业印发包括260项成果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可转化成果推荐目录》,推动省属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以项目为纽带,以组建产学研联盟方式开展成果转化对接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初步确定“智能工业数据解析与优化技术应用”“资源化与能源化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等78项有合作意向的科研成果。四是开展“科改示范行动”,组织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辽渔南极磷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省轻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户企业参加国家级科改示范行动;组织辽宁省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4户企业深入开展省级科改示范行动,通过市场化改革为企业实现科技创新在治理机制、经营机制、人才队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能源控股集团、城乡建设集团等企业与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共同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指导辽控集团通过“揭榜挂帅”与中信钛业等企业在陶瓷电容器用关键原材料、有机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进一步吸引省内外创新要素向省属企业集聚。六是落实《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关于国有企业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辽宁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对企业重大科研成果和自主创新完成情况列为省属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加强考核引导,提升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在现行研发投入加回比例75%基础上提高至100%。对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 

  通过多措并举,省属企业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薄弱的局面得到一定程度改善。2021年底,15户省属企业研发投入为384577万元,研发强度2.1%,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80.72%32.08%;建立产学研联盟、创新联合体、公共研发平台等达到99个,双创平台26个;牵头组建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达到11户;瞪羚企业1户、雏鹰企业5户。 

  二、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下步打算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是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关键举措,更是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的根本保障。下一步,我委将坚持把加强科技创新作为监管服务省属企业的重要内容,围绕省属企业在全面推进科技创新方面仍存在的不足,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指导省属企业围绕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制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实现科技创新工作与企业年度计划、财务预算、考核安排对接匹配,形成完善的创新方案编制、实施和评估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将科技创新工作从依赖获取科研经费向以科研成果转化获取经济收益积极转变,从一般性科研向解决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卡脖子”关键技术积极转变,以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为目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实现技术创新与质量创新、品牌培育、标准研制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地矿集团、能源控股集团等企业辽宁省海岸带蓝碳碳汇能力遥感评估研究与示范应用、辽宁能源数字工厂等创新项目研发建设,积极在碳中和碳达峰、数字化转型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推动省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实现研发投入增速不低于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速的目标,其中工业企业研发投入不能低于3%。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指导企业探索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加大研发投入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将科技研发资金列入企业年度预算,实现每年刚性增长。每季度通报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强化研发预算管理,创新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努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企业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努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3.发挥企业研发平台作用。深入实施产业赋能行动,组织省属企业国家能源页岩油研发(实验)中心、高速公路养护技术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水环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准确聚焦能源、电力、交通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积极承接国家和省内重大科技项目,提高技术攻关和研发能力,努力将我省优势传统产业做优做大,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重要支撑。发挥转制科研院所作用,进一步深化省轻工科学研究院等转制科研院所改革,更好发挥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作用,推动转制科研院所成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核心力量、产业协同创新的引领者、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 

  4.积极打造创新联合体。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支持省属企业积极与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科技大学、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电科第四十七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深入对接,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新型创新联合体。积极加强与驻辽央企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联合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探索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有效方式,共同建立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中试基地,提高科技创新效率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5.强化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建设。推动能源集团、环保集团、辽控集团等企业积极构建由企业做“盟主”,以契约为纽带、有明确市场目标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解决企业研学研用衔接不畅、科技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短缺困境。依托大型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新兴产业引领、优势产业支撑等任务,形成研发、生产、应用长效深度协同机制。会同省科技厅共同支持辽宁环保产业产学研联盟、辽宁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联盟等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引领更多企业构建开放、高效、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联合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努力在重大成套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等领域取得突破。鼓励企业积极加入中央企业产学研联盟,通过与驻辽央企在能源、公路、生态修复、海洋生物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获取更多研发、技术、管理等要素资源。指导企业积极争取科技部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等计划支持。 

  6.培养和集聚科技创新人才。依托“兴辽英才计划”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培育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科技人才队伍。指导省属企业依托企业重点工程和重大科技专项,进一步健全科技人才培养、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完善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分配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强化领军人才配置,根据研究项目不同特点,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推进“带土移植”,吸引高端人才团队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落户国有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我省“带土移植”科技人才专项行动,坚持“项目+团队+资金+技术+管理”五位一体,吸引高端人才团队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落户辽宁。支持企业拓宽引智渠道,在参与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打造等项目的同时,努力集聚一批对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首席科学家、产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 

  7.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支持城乡建设集团、省机场集团、辽勤集团等企业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打造技术先进、安全可控的数字化转型技术体系;支持地矿集团、辽粮集团、辽渔集团等企业围绕菱镁、粮食深加工、远洋捕捞和冷链物流等项目,推动省属企业在产业发展、市场应用和技术研发等方面,不断从传统模式向数字智慧化模式转变,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进而增强省属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3年底,指导省属企业打造不少于10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8.开展科技创新先行先试工作。以开展“科改示范行动”为契机,推动城乡规划设计院、艾特斯公司、南极鳞虾科技公司等科技型企业大胆开展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先试工作。通过积极对标世界一流科技公司,进一步深化创新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的技术创新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形成一批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引导和鼓励更多省属科技型企业开展“科改示范行动”,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大激励力度等,重点解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等问题,以机制创新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省轻工科学研究院等企业积极探索解决制约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成果分享、成果转化、育人留人、长效激励等问题的可行措施,释放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9.落实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行动。围绕事关国家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民生改善等重大战略任务,组织有条件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机制加强技术攻关,超前布局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在集聚创新要素、深化创新协同、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充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补齐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短板,提升企业在能源、交通、水资源、建筑、环保等领域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和转化应用等能力,努力打造我省原创技术策源地。 

  10.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供给。研究出台更多“小切口、接地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支持科技型企业用足用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政策,积极建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骨干员工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允许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含相对控股)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提取当年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以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探索科技型企业工资总额单列的可行方式,对攻关团队的个人持股比例、股权激励范围、收益分红比例给予特殊支持。进一步健全容错机制,营造科学民主、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委将持续加强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作出应有贡献。 

  省国资委 

        2022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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