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0281号提案分办意见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4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省国资委

 

谭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本溪市绿色建材产业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辽宁公路水泥厂(以下简称“公路水泥厂”)20019月按照省国资委、省脱钩办意见划归由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控股集团”)子公司辽宁省能源投资集团所属辽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托管。截至202012月末,公路水泥厂资产总额17362万元,负债总额17823万元,所有者权益-461万元。共有职工204人,其中退休职工196人,在职离岗人员6人。 

二、分办意见 

省国资积极支持地方经济,收到分办意见后,我委与能源控股集团进行对接沟通,能源控股集团同意将公路水泥厂资产、负债、人员整体移交本溪市。省国资委将与本溪市国资委进行沟通,依法依规将公路水泥厂移交地方。 

  省国资委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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