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省国资委督促铁煤集团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010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6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

李兴明:

收到《关于省国资委督促铁煤集团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政协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01号)后,我委高度重视,本着切实与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的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精神,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好农民工利益的原则,立即责成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组织提案所涉及的铁法煤业集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进行逐项调查核实。本次提案中反映的问题,是建设公司施工总承包的金科府邸住宅小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金科府邸项目)与铁岭鑫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海公司)分包的外墙保温工程结算纠纷,与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合同签订违规现象无关联。现将金科府邸项目概况、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工程款支付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概况

金科府邸项目位于铁岭市凡河新区,建筑面积156357平方米。工程内容涉及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电照等。该项目分包工程招标过程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等规定执行。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按规定向铁岭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次性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同时,建设公司从维护地区信访稳定和认真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了一整套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每名工人人手一张工资卡,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二、提案中反映问题

1.鑫海公司于2013年9月22日中标建设公司施工总承包的金科府邸项目外墙保温工程,合同招标总价款1189.9006万元,目前已完工程价款793万元,其中已经确认结算485万元,因质量不合格未确认308万元。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487万元,占已完工程价款的61%。2018年1月18日,建设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在鑫海公司金科府邸项目负责人李洪廷本人在场的情况下,对该公司施工的外墙保温工程苯板原材料进行了抽检,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因此,建设公司对存在质量争议的工程款308万元未予确认结算。

2.对于该外墙保温工程,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全部支付了487万元的工程款,其中仅在2017年10月和2018年2月,建设公司就以现金形式向鑫海公司支付了65万元工程款,足以满足其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根本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两年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安排及措施

1.此次农民工欠薪的责任主体是鑫海公司,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应由鑫海公司自行解决。按照工程协议,截止目前,建设公司已经支付给鑫海公司工程款487万元,这部分工程款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剩余工程款,是由于存在质量争议,尚未支付。建议鑫海公司不要因为双方工程质量有争议,而影响农民工工资支付。

2.省国资委将督促辽宁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从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角度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做诚实守信企业。

3.请铁法集团所属建设公司和鑫海公司应妥善沟通,工程质量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一经解决,建设公司将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省国资委

                                2018年4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