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石佛寺水库纳入七星湿地整体旅游开放开发的建议》(163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规划发展处

陈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石佛寺水库纳入七星湿地整体旅游开放开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佛寺水库是辽河干流上唯一的大型水库,是控制性防洪工程。水库的主要功能是完善辽河干流的防洪体系,保证辽河干流水库下游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水库蓄水后,充足的地下水资源形成了包括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在内约100平方公里的湿地资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曾以《关于石佛寺水库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权划归沈北新区的请示》(沈政〔2011〕12号)文件请示省政府,要求将石佛寺水库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权划归沈北新区人民政府。考虑到水库的防洪主体功能以及兼顾生态、水源保护等功能,省政府决定保持水库的原有管理体制,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库区的管理与保护,确保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随着我省“事转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包括石佛寺水库在内的9座省直大型水库统一划转到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年来,省、市、区政府非常重视辽河国家湿地公园与石佛寺水库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力度推动合作、发展区域旅游。一是推动石佛寺水库旅游纳入辽河国家湿地公整体规划。通过科学规划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石佛寺水库各自产业方向,实现差异定位、优势互补、统筹谋划,促进两处景区深度合作。二是协调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立项、审批、经营等环节给予水库旅游项目政策资金支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带动周边经济发展,取得1+1>2的效果。

                     省国资委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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