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社会责任处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

 

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会同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参与所监管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信访工作,办理、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国家、省信访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大额对外捐赠,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内保、反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口援疆援藏和定点帮扶等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