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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省国资委管理员

 

2015年以来,我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站、《辽宁国资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开国资监管信息。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1.增强公开意识,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 

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指定专人、明确任务,使信息公开服务企业、服务公众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使机关干部公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修订完善《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研究辽宁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二是调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负责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委内各处室和省属企业要指定专人、明确任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省国资委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形成推动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的体制机制。 

2.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推进和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针对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申请量逐年减少。2015年,我委进一步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申请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规范受理流程和答复意见,加强对信息保密审核和对外公开信息的审核。截至年底,我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申请公开信息不是我委产生的, 1件属于重复申请。 

3.认真做好重要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和出台后解读、热点舆情回应等工作 

严格按照《辽宁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在制定的重大政策在出台前,都认真征求企业、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意见。今年,我委研究制订《深化省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在方案出台前,多次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方案》还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省属企业和各市国资委的意见,赴国务院国资委征询意见。重大政策出台后,我委相关部门都能够认真解读,以利于重大政策的执行。进一步做好文件和信息解读工作,制订省国资委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做好文件解读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委内各处室要认真做好重要文件、法规出台后的解读和制订办事指南工作。 

二、采取多种措施,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 

一是认真研究我省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办法,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对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等信息的披露对象、公开内容、公开时间方式进行研究,稳步推进这些信息的公开。二是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开设“省属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栏目,对省属企业的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研究整合财务快报系统、预决算系统、业绩考核系统,搭建国资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全面掌握省属企业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四是进一步完善省国资委门户集群系统,共享省属企业信息,将国企信息集中统一发布。五是积极督促各市国资监管部门在其网站上公开地方国有企业信息。 

三、明年工作计划 

按照辽宁省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一是进一步研究开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制订出台的法律法规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同时积极就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披露对象、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研究。通过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国资监管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二是继续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做到可公开信息全部公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整改和下一步保障工作,加强网站编辑部的作用,建立考评机制。改版网站,合理设置栏目,建成邮件系统、信息检索系统的建设工作。四是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讲课、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委内各处室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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