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辽宁省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国资委管理员
  • 来源: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辽宁省国资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辽宁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新修订《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印发《省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国资监管信息及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完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做好各项法定公开工作基础上,以省政府重点工作为中心,围绕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等各项国资监管重点任务及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各类信息发布。2023年,网站新闻和企业信息累计发布665篇;国务院国资委采用报送国资监管信息4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10条,订阅数4.48万。备案主动公开文件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次、按规定不予公开1件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次。可公开事项均严格按照标准答复格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公布管理工作,及时梳理更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强化政策文件解读,有效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2023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在及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的同时,在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开。收到并按期办结互动交流留言4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我委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全面、时效更加提升,交流更加便捷2023年,省国资委网站访问数量达1266054人次,独立用户访问量为121175次。

  二是大力推进“阳光国企”平台建设。平台设置了对国企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功能,特别设立了“我为企业献一策”和“领导信箱”模块,作为企业积极听取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作为了解干部职工需求、牵引企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平台启动半年时间以来,省管各级企业上线1043家,注册24.8万人,公开信息133万余条,总访问量3407万人次,职工注册率100%,满意率保持在99.4%以上;信访件与1-5月相比,总体下降25.4%;领导信箱共收到职工信件724件,及时解决处理反馈707件,处理反馈率95%,职工满意率达100%;特别是职工献策1372件,选出“金点子”313个。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平台开发建设。优化扩展辽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服务平台“三重一大”、人力资源、大额资金、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监督追责、产权登记等模块功能,完成投资项目、考核分配、涉法涉诉、安全生产、央企服务、科技创新、党的建设等业务模块开发建设,初步构建形成一平台、三系统、十四模块体系,实现国资监管重点业务全覆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高位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我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进行审议研究。持续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制发《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规范企业信息公开流程。

  本年度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起诉)1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为我委胜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省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一是文件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仍需抓紧抓实;三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在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2024年将持续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一是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业务谁主管,公开谁负责”原则,提升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二是严格文件公开类型审核和公开前保密审查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开展多种方式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我委未发出收取信息处理费通知,实际收取金额0元。

  省国资委  

  2024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