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规处

  •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 编辑:省国资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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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国企改革发展党建、国资监管重要问题的研究工作,统筹分析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承担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市、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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